1984年2月9日,鄧小平在廈門考察時,明確提出和使用了“改革開放”一詞。1987年至1993年間,“改革開放”一詞先后寫入黨的基本路線、黨章和憲法,在黨和國家政策與制度層面得到確認,成為全黨共識和國家意志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賦予“改革”“開放”以新意
“改革”“開放”都是舊詞,之前黨和國家領導人也曾經用過。但將這兩個詞賦予我們今天所指的特定意思,鄧小平發揮了關鍵作用。
鄧小平復出后,在多個場合使用“改革”一詞。據不完全統計,僅在1978年,他在不同場合17次明確談到“改革”,內容涉及多個領域。比如,7月初,提出機構改革不能搞修修補補﹔9月17日,提出“要提倡、要教育所有的干部獨立思考,不合理的東西可以大膽改革”﹔10月11日,提出“各個經濟戰線不僅需要進行技術上的重大改革,而且需要進行制度上、組織上的重大改革。進行這些改革,是全國人民的長遠利益所在”﹔11月16日約見中央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談話時,提出要“解放思想,調動一切積極因素,改革不適應生產力需要的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”﹔在12月13日中央工作會議閉幕會上,鄧小平發出“解放思想,開動腦筋,實事求是,團結一致向前看”的號召,指出要“正確地改革同生產力迅速發展不相適應的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”,對改革進行了